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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公司变更

内资企业变更所需资料:


变更项目名称

所需资料

备注

变更名称

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、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、股东会决议

变更后的名称要求同设立时名称核准要求

变更住所

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、股东会决议

变更后的地址要求同设立时地址核准要求

变更法定代表人

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、股东会决议

 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要求同设立时法人资格核准要求

增加注册资本

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、股东会决议、验资报告

 

 以货币方式增资的,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;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,还应提交评估报告。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,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%,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%的货币。

 

变更经营范围

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、股东会决议

 

 

 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,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
 

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

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、股东会决议、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

法人股东名称变更,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;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,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。